化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哈尔滨工业大学)化学品管理规定

发布者:鲁兆新发布时间:2023-07-07浏览次数:10

       1.实验室化学药品的使用应本着节约、为实验教学服务的宗旨,按需购买。

       2.实验课教学负责人根据实验教学方案提出下一年所需各种实验耗材,报送中心主任审核。

       3.购买的化学药品需登记入库,按需领取使用,剩余需重新入库。管理帐本和使用帐本清晰。

       4.管制类危险化学品的责任教师为中心主任,由中心主任指定专人购买、专人负责管理。

       5.各实验课负责教师提前一年统计所负责实验教学需要的管制类危险化学品种类和数量,由专人进行购买。购买的管制类危险化学品入学校危化品库,各实验课老师使用管制类危险化学品物品需提前一星期申请,领用时需登记。

       6.实验室存放的危化品尽可能少,而原则上不超过两个星期的使用量。

       7.实验产生的废液倒入废液桶,严禁倒入下水道。使用过的药品包装放入废物间。管制类危化包装必须保管好交回管制类危险化学品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