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哈尔滨工业大学)兼职安全员职责

发布者:鲁兆新发布时间:2023-07-07浏览次数:10

  为了保证师生安全,创建良好的实验室教学科研工作环境,化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哈尔滨工业大学)(以下简称“中心”)设立兼职安全员岗位,由中心主任指定。兼职安全员岗们职责:

1、在中心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中心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对中心实验室安全工作具体负责,并配合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开展各项安全工作。

2、针对实验室内的水、电、气、危化品、室内卫生等项目,开展每天例行的巡查工作,并做好记录,重点部位要做到心中有数。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整改,严重事项通报中心主任和院安全员知晓。

3、在院安全员的领导下,定期开展院实验室检查活动,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填写整改通知书(一式两份),提出改进意见及整改期限,并责成实验室负责人签字留存。

4、面向中心教师和各层次学生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培训。积极宣传安全知识,协助中心主任搞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5、配合各级消防安全部门的检查,对指出的问题,协助实验室责任人积极整改落实。

6、负责中心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实验室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7、负责中心管制类危化品的购买、保管、领取和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