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哈尔滨工业大学)开放实验教学管理规定

发布者:鲁兆新发布时间:2023-07-07浏览次数:10

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管理规定,所有在化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哈尔滨工业大学)(以下简称“中心”)开放的实验课程均已独立设课,各门实验课均为选修课,课程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

中心现将开放实验教学管理规定如下:

1.登录中心教学网站(http://hxsy.hit.edu.cn/15437/list.htm)上的选课管理系统,学生在选课系统所给出的各实验项目时间段内,自主选择上课时间。无需进行考核。

2.上课以前必须完成实验目的;实验原理;预习思考题及实验内容(每个实验一定要填写!)等部分。同学要查阅相关资料完成预习思考题。课前没有完成这几个部分的同学不允许做实验。

3.实验时认真记录实验过程与数据(自备纪录纸),实验间隙或实验结束后,将实验过程和相关数据、计算结果整理到实验报告上,并对实验结果进行讨论和分析。实验报告当堂完成并上交。

4.提前5分钟进入实验室;爱护实验仪器和操作台,节约实验药品和水,对损坏者根据学校规定赔偿;实验结束后清洗有关仪器、整理实验台。

5.遵守实验室的相关规定以及指导老师和实验室负责老师的指导。

6.实验时,学生应严格遵守《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实验守则》;同时着装要安全、正式,不要穿拖鞋等进入实验室,并请自带鞋套。

      7.已经预约上实验而无故不做者,一律按旷课处理。